对“老赖”处罚更要祭出“锁链”手段

发布时间: 2018-07-09 16:34: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桃城区法院已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7月9日澎湃新闻网)

禁止“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有一定的效果,对“老赖”家庭是一个教育,诚信重要,背离诚信则家庭受影响,子女受影响;对“老赖”是一个严厉惩戒,“老赖”拿着钱不撒手,无非就是想着更多的私用,现在,限制你的子女上高收费学校,可谓抓住了命门;对其他人也是一个教育,不诚信,处处受阻。但是,这种做法本身还是不能彻底解决“老赖”问题。

这些年,为了治理“老赖”,司法部门的“株连”办法不断出新,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过,笔者认为光靠“株连”还不够,为啥?假如“老赖”就是不“连”,你想“诛”也“株”不成啊?比如,禁止“老赖”子女上高收费学校,人家“老赖”可以异地让孩子上学,甚至可以送出国外,或者,干脆,就上一般学校,雇专职辅导老师,你又如何?因此,笔者认为,“株连”办法难以除根,要想让“老赖”彻底就范,必须打造“锁链”。

制度锁链让“老赖”寸步难行。现在,禁止“老赖”高消费已经比较全面了,但是,他可以通过别人用钱进行高消费,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我们给“老赖”打造一个“制度锁链”,从他的“身份证号”出发,让其无论走到那里,都背上“老赖”的牌子,只要你有奢侈享受的行为就被监督,就被制止,总之,要通过制度锁链,让“老赖”的钱除了满足自己基本生活外,其他任何地方都花不出,别人帮助他花也不行。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打造出这样的“制度锁链”。

惩罚锁链让“老赖”不还钱难挣钱。不但要有制度锁链,时刻盯紧其言行;还要有惩罚锁链,让其因“赖”得到“苦”。这个惩罚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惩罚其名誉,在其居住小区和重要公共场所,张贴其相片和姓名,让其遭受唾弃;二是金钱惩罚,就是对其本人帐户、以及妻子帐户、子女帐户进行冻结,不还钱,按照相关人员的收入情况,直接划拨多余款项。三是事业处罚,有钱不还,不允许其从事任何产业。惩罚锁链让“老赖”的钱难以生钱,除了还钱,没有任何用处。

总之,要通过“锁链”,锁住“老赖”的侥幸心理,要牵着“老赖”乖乖还钱。这里关键是打造“锁链”的执法者要用力,要主动,要打造一种“锁链效应”,形成执法强力,铸造执法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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