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正式印发《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5-03 16:49:04

在当代社会,诚信是一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资源和无形资本。让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拂遍刺桐城,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正式印发《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力求通过三年努力,逐步建成与福建省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成为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

聚焦四大领域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方案》,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导,将突出政府诚信建设,通过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将以生产、流通、金融、税务、政府采购、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信用评价和信用监督为手段全面推进。

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将以信用问题突出的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劳动用工领域等为重点,着重提高社会领域从业机构和人员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水平。

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围绕法院公信建设、检察公信建设、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完善司法公信的基础制度等,不断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七项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为如期实现泉州市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覆盖泉州市的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面发挥作用,《方案》下达了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和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体系、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推进创新示范工程、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等7项重点任务。

其中,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泉州市将着力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力争除个体工商户外的存量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率达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低于全国平均线;推进第三方信用评价系统建设,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业务,提倡专业化信息评价服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以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第三方信用评价系统间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

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方面,将有序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力度,并培育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推动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资格资质认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率先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风险防范、证券发行、信用担保、信用工具投放等方面,主动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产品。

先基础建设 后完善提升

为在2020年基本建成与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方案》提出两个阶段,逐步推进。

2018年为基础建设阶段。其中,重点将完成制定各项信用法规政策和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加强对监管对象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记录,建立监管对象的信用档案;建立“红黑名单”管理机制,强化红黑名单的共享、公示和使用;在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的使用上加强体制机制、规范性保障机制以及联合奖惩三方面建设,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19年-2020年为完善提升阶段。包括将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率,逐步提高信用与社会活动的关联度;扩大联合奖惩的覆盖面,将“红黑名单”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建立政务信息汇聚平台,推进各部门政务数据汇聚、分析、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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