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出台诚信企业红名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2-21 17:35:57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廊坊市日前出台《诚信企业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诚信企业红名单采用动态管理机制,由廊坊市政府信用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共同参与。诚信企业红名单通过“信用廊坊”官方网站和《廊坊日报》向全社会发布。

诚信企业红名单是指因诚实守信行为而受到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表彰、奖励和扶持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以及受到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表彰、奖励和扶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将享受税收、安全生产、海关进出口、商品房预售、价格审批等领域联合激励政策,同时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资质等级评定、融资、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资金等工作中享受优惠或者优先待遇。受到各级各部门表彰的企业,以及信用等级达AA级以上的企业,均有资格被列入诚信企业红名单。

一年来,廊坊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廊坊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各重点领域也相继制定了联合奖惩办法和红黑名单制度,为提升企业诚信意识、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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