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出台 个人信用管理办法 这是省内首部个人信用 领域综合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 2017-08-11 15:39:42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金融办获悉,义乌出台了《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个人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的标准,对个人信用实行评分制管理,实现义乌“人人都有信用分”。据悉,此《办法》是省内首部个人信用领域的综合规范性文件,也是义乌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积极探索。


据了解,义乌市信用办通过组织开展个人信用评价工作,个人信用评价以信用积分形式表现。个人信用积分基础分为100分,良好信息加分,不良信息扣分,分值分布在0到200之间。分数越高表明信用越好,从高到低分为信用极好、信用优秀、信用良好、轻微失信、信用较差、信用极差六类。个人信用评价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对《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中定义的信用等级为E级的企业,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扣除一定分值的信用分。


《办法》明确了对不同信用类别人群的奖惩措施,如信用优秀的人群可享受交通、泊车等公共收费服务优惠,享受医院诊疗、车辆年检等绿色通道等,在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保、社会救助等公共事业领域给予优先安排。列入守信“红名单”,授予相关表彰或荣誉,作为诚信典型在媒体上宣传或推介。鼓励在申请融资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发放纯信用贷款,给予优先授信、简化办理,并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在国有专业市场、园区场地、租金等资源要素配置时给予优先安排。在发展党员、评优评先、资质评定、职称评聘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


对信用极差的人群依法采取限制,列入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限制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新增投资项目。不得列入国有专业市场、园区招商范围,并限制享受国有专业市场、园区的各类优惠或补助;建议限制参加保险、担保、融资信贷(含公积金贷款)等金融活动。甚至在出入境、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及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方面都会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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