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信力怎能为“骗人”的广告背书?

发布时间: 2018-07-25 15:22:48

据媒体报道,今年三月份,安徽蚌埠市民周女士看了某省级卫视的辽东海参广告后,花了3000块买了三十盒。在电视广告里,这种鲜亮的大刺参,品相非常好。很快,周女士收到货,用水发泡之后,失望透顶。

这是为何?周女士表示,鲜亮的大刺参并不像电视宣传所称,一点刺也没有,而且就像小姆手指头这么大,泡发过以后仍然没有发大。当初说好的不满意就退款的销售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当前,像周女士这样被虚假广告“忽悠”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这些虚假广告通过华丽包装、名人代言,再在具有影响力的媒体窗口展现给消费者,厂家辅之以优惠的条件诱导消费者购买,往往会让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而消费者在拿到产品,真实体验后,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此时再通过维权,往往又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而这些时间成本,与维权换回的补偿犹相差很大,导致很多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正因为诸多问题,导致虚假广告大行其道。很显然要治理虚假广告,首先监管应该硬起来。在发布广告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广告用语和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广告通过媒体传播,应当设立举报与反馈机制,额昂虚假广告没有生存空间;对于确认的虚假广告,还应当建立追责机制,企业、代言人、发布者不仅要承担责任,看法的媒体也应当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信息时代,大众媒体不仅发挥着传递信息、提供娱乐等社会功能,还不断的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塑造这社会公共生活,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一系列具有导向性的公共价值,这可以说是媒体应有的公信力。

但是,虚假广告满天飞,企业给出高昂广告费,往往使很多媒体放下自身尊严,屈身于“金钱的脚下”,甘愿做虚假广告的背书人,而降将身的公信力抛于脑后,这不仅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更是给社会提供一个错误的价值导向,长此以往,媒体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失去人们信任的媒体也必将失去生命力。

因此,在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作为媒体应当认真维护好自身的公信力,以诚实守信的态度来传播信息,服务广大消费者,将真实的广告服务信息传递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享受到物超所值的体验。媒体只有为社会不断输送真实价值,提供正能量,其公信力才能提升,其生命力也才能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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