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公务员诚信管理需要划好三条线

发布时间: 2017-08-14 16:05:13

2017年以来,多省份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一些地区提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公务员的诚信档案要记录哪些内容?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如何惩戒?公众能否参与评价监督?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但是,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失信行为,已成为党风政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实中,有的公务员上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职,在公共事件中隐瞒、推诿、不作为;有的虚报谎报成绩,瞒报失误,用假政绩、假数字欺上瞒下;有的财产申报不实、个人有关事项造假;有的表面对贪污腐败嫉恶如仇,背地里却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与许诺背道而驰。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已是时不我待。


探索公务员诚信管理,笔者认为,需要划好三条线。


一是行为线。公务员失信,是个人本身工作的行为,还是组织工作的行为。这条线如果模糊了,或者造成扯皮,或者造成包庇,或者让公务员无所适从,都不利于公务员诚信管理。比如,政府基础工程欠企业的钱不还而成为政务老赖,诚信档案记在谁的名下?记在市长名下还是市政府名下,或者具体的某个责任人名下?会不会有人因此背锅?再比如,如果主管领导安排给公务员的工作本身就带着潜在的失信行为,会造成失信后果,是做决策的领导失信,还是具体执行人失信?这些都要厘清界限。否则就成了一锅粥,最后不了了之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二是公私线。在探索中,有的地方将八小时内外的工作生活都纳入。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公务员诚信档案全过程记录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良好表现和不良表现,包括八小时内外、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为确定和运用诚信等级结果提供依据。在这样宽泛的规定中,如何防止道德考核的“手”过度越界而将诚信建设异化为私权干预?这条线如果不厘清,最后可能因为很多事情难以处理而放弃,等于看似界限苛刻,实为无线制约。


三是透明线。公务员诚信考核作为内部系统的循环,或者导致猫腻,或者了解信息不全,都不利于良好运行。这就需要建立诚信档案应发动社会力量,引入公众监督。除了相关部门敢于硬碰硬,让诚信档案真立、失信记录真记、考核提拔真用,还应定期征求民众意见,定期“晒”出诚信“考卷”,强化外部监督制约,确保诚信档案的透明度。


探索公务员诚信管理划好三条线,还要注意不要按惯有套路过分追求量化而导致诚信教条化、庸俗化和数字化。要多学习世界上好的经验。比如,新加坡、丹麦、芬兰等廉洁度高的国家,都十分重视对政府公务员的诚信记录和考察,如新加坡的每名政府工作人员都有一本工作日志,由自己记录每天所有的活动情况,包括处理公务、接待当事人和社会交往的情况。行政监督部门平时并不检查,一旦遭人投诉或涉嫌违法违纪,行政监察部门就会调取这名公务员的工作日志,一旦发现有不实记录,无论其是否真正违法违纪,纪监部门都会以不诚实为由给予该公务员行政处分。


总之,公务员个人信用是打造诚信政府的基础,只有基础牢靠,政府效率才可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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