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工:五方面推进“一带一路”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17-09-12 16:02:22

9月9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主办的“国际合作信息、信用系统建设研讨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副司长孙学工表示,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取得一系列突出进展。“近年来,中国政府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建设完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目前,已取得突破性成效。

中国信用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2016年,关于信用联合奖惩、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实名登记制度等6个高规格的对信用建设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改革性文件先后印发。可以说,国家层面信用建设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完备。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之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目前已有47家部门加入。在各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在积极推进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在积极研究推动“一带一路”信用体系建设。

在谈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的信用建设,孙学工表示,“信用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中国政府十分愿意与各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场机构等一同合力推进信用建设”他从建立对话合作长效机制、建立信用相关法律制度研讨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跨国合作五方面作了具体阐释。

以下为发言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国际信用信息,信用系统建设研讨会。我简要介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进展情况,对推进国际信用建设合作发展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突破性成效

近年来,中国政府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建设完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场合谈到信用问题,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主席指出,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起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

目前,中国信用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2016年,关于信用联合奖惩、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实名登记制度等6个高规格的对信用建设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改革性文件先后印发。可以说,国家层面信用建设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完备。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之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目前已有47家部门加入。在各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一是建立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每个自然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了唯一的身份标识,可以将有关信用记录记于其名下。二是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已联通39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37个市场机构,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65亿条,推动解决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孤岛”问题。三是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发布各地方、各部门可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并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网站日访问量已突破600万人次。四是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60多个部门已经签署了4个联合激励备忘录和23个联合惩戒备忘录,旨在增加失信成本,提高守信收益。五是推动政府部门与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合作,通过创造政府需求,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目前已在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物流、企业债券、创业投资等领域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二、中国政府愿与国际各方一道深化信用建设合作,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积极推进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在积极研究推动“一带一路”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我们十分愿意与各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场机构等一同合力推进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对话合作长效机制。中国与各方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之间可以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合作沟通交流机制,增进合作互信,达成合作共识。可以推动成立国际信用体系建设合作联盟,共同制定信用合作实施措施,整合开发信用信息资源,促进成果共享。

二是建立信用相关法律制度研讨机制。目前,中国正在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信用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都已经形成初稿,正在研讨完善中。希望可以学习借鉴国外制度经验,取长补短,不断优化。同时,也希望中国与世界加强法律制度研究交流,从而促进在信用法律法规、征信机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文化观念方面的趋同,更加便于今后信用合作的开展。

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信用信息共享是信用应用、信用合作的重要前提。可以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市场机构信用信息的共享条件、范围和程度等,积极探讨信用信息共享的方式、途径等,在合法、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信用信息的跨国流动,这将有助于判别有关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防范信用风险,服务跨国经贸和投融资活动的信用信息需求。

四是建立联合奖惩机制。目前,中国有关政府部门联合签署了27个联合奖惩备忘录,旨在构建“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奖惩大格局。例如,在进出口方面,我们对被认定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实施减少查验、提供优惠政策资金支持等激励措施,使守信者获得更多便利;对被认定为进出口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实施加大查验力度频次、限制招投标、资金支持等惩戒措施,使失信者付出更高代价。从实践效果来看,联合奖惩制度成效显著,对遏制失信、鼓励守信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我们也期待探索联合奖惩的跨国实施。。

一是建立对话合作长效机制。二是建立信用相关法律制度研讨机制。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建立联合奖惩机制。五是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跨国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应当注重培育发展征信、评级等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中国与世界信用服务机构加强有效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市场化方式增进信用信息互通和信用产品互认。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习近平主席指出,人类已经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利益高度融合,彼此相互依存。我们要坚定不移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在开放中分享机会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我们要下大气力发展全球互联互通,让世界各国实现联动增长,走向共同繁荣。我们要坚定不移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在开放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促进资源优化和高效配置,便于识别贸易和投资风险,需要建立科学、公正的世界信用体系。我们愿与世界各方凝聚共识、加强交流、增进共建,进一步加强信用建设务实合作,切实发挥作用,服务发展大局。


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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