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潲水油”火锅屡禁不止 监管须加强信用监督

发布时间: 2018-01-12 17:16:08

日前,有媒体爆料,作为一个全国知名的火锅品牌——大队长主题火锅,竟然使用“潲水油”做锅底。此消息恐怕会让众多光顾过该店的顾客恶心上好一阵子。当然人们在痛恨这些不良商家的卑劣行径之时,也同时将愤怒发泄到相关监管部门,有声音就在质问,是谁给这样不负责任的企业盖上了“放心火锅店”的“印章”?

据了解,大队长主题火锅店被评为重庆火锅前十强,而且在去年年底还被重庆市火锅协会联合商委、食药监局等部门认定为全市第一批“放心火锅店”。然而“潲水油”丑闻的曝光也着实让监管部门打脸了。大队长主题火锅使用“潲水油”问题,只是揭开了火锅店使用回收油做锅底问题的冰山一角。此类问题,对火锅店来说不是个例。

近些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频频爆出恶性事件,对此有分析认为,尽管,我国在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方面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手段,但是依然有“漏网之鱼”。诸如“潲水油”等安全事件的屡禁不止,其原因不仅在于违法成本低,其中存在的巨大的利益诱惑。而且,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往往太清,一方面是,对这些违法犯罪的认定所构成的条件往往比较模糊,因此,在定罪量刑方面,往往不能公平有效的评价这些犯罪行为,从而使其所承受的处罚过于轻微。

此外,虽然有毒有害食品所侵犯的是公共安全,但其直接承受危害后果的缺失具体的消费者,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但是,对于这种法益侵害,消费者往往无法做到充分举证,因而在很大程度上,让这些不法之徒逍遥得逞。而对于这种现状,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往往不能达到有效监督,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未这些不良的企业“正名”,受此影响,甚至还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追捧“潲水油”等回收油制作的老油火锅,这些都助长了不法商家的气焰。

如何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不仅需要法律层面建立更为严格的惩罚体系,监管层面更应当采取有力举措加强监管。特别是对于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要建立起四级信用监管体系。

对于食品企业不仅要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同时还应当有信用层面的评定,通过全过程的监管和信用评定让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实现透明公开监管。

小编以为,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起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并按年度组织进行考评,其评价机制可以分为严格守信、基本守信、违规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特别是对于拒绝、阻挠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索要相关材料或者拒不配合的情况,监管部门可以将其列入到严重失信的企业,并将失信企业公布出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通过这种信用评价和惩戒制度,让食品餐饮行业的生产、销售流程曝光在公众的视线当中,如果有失信违法企业,那么他们不仅要接受法律制裁,在“信用阳光”的暴晒之下,其违法失信成本也将无限上升,以至于达到其无法承受之重,令其不敢违法失信,不能违法失信。通过这样的全流程监督体系,让全社会形成合力,让信用的力量强力约束餐饮行业,才能保证消费者能享有安全放心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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