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方位信用惩戒呵护科研诚信

发布时间: 2019-06-13 16:56:4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并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在晋升使用、表彰奖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见6月12日《北京青年报》)

人无信不立。在中华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素有人以诚信立身之说。对于比普通个体,科技工作者学识更高,诚信更应是从事科研工作必备的基本职业伦理。一旦诚信缺失,那么礼义廉耻就必然会抛之脑后,为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也就会接踵而至。近年来科研领域不诚信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源正在于此。诚信是科技工作者不容触碰的基本职业底线。

客观而言,近年来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强调要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科研诚信缺失行为予以全方位的信用惩戒。这对根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症而言,无疑正逢其时。虽然相关部门一再表示“对科研不诚信行为要‘零容忍’”,但由于全方位信用惩戒机制的不健全,不少惩戒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大多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文件上,难以从根本上对科研诚信缺失者产生以儆效尤的震慑作用。在这种意义上,祭出全方位信用惩戒的“大棒”,无疑抓住了根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症的“牛鼻子”,自然值得期待。

激浊才能扬清,惩前方可毖后。相比于一般的行政惩戒措施,全方位的信用惩戒,更能对失信科研工作者产生“处处受限”长远影响,让其在众矢之的氛围中寸步难行,自觉将科研行为规范在诚信轨道上,而不越雷池半步。用好全方位信用惩戒这一治理科研诚信缺失顽症的利器,让其长出“钢牙利齿”,真正形成“科研诚信是底线”的氛围,才能还科研一片净土。

来源:河南日报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