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系统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

发布时间: 2018-08-16 15:58:30

近日,从重庆市卫计委获悉,重庆市多数医院都在通过处方点评、“红白榜”等形式推进诚信医院建设。目前,重庆市医疗系统已建立起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行为实行记分管理。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取消评先评优、通报批评、扣发奖励性绩效等处理。

重庆市中医院综合楼内,五六名专家正在专心致志对一张张处方进行点评。遇到有问题的地方,还会不时交流一下意见。

“别小看处方点评,它可会发挥大作用。”据重庆市中医院院长左国庆介绍,此前,该院一位博士就因为违规开大处方,被处方点评“抓”了出来,后果是这位博士从临床一线调至了非临床部门工作,而且停掉其处方权。

不仅每月有处方点评,该院还建立了“红白榜”公示制度,对有违规违纪的医生在“白榜”上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医疗诚信管理档案,直接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等挂钩。

相反,正面典型则在“红榜”上表扬。今年1月,江北区一位30多岁的女性到重庆市中医院检查发现患有自发性冠状动脉夹层,冠状动脉右冠动脉有两处堵塞90%以上,一般见效快的治疗手段就是安放支架,但这样做就意味着日后患者要与药品为伴,对这样一个年轻人来说,生活将增添诸多麻烦。通过造影观察、综合判断风险后,该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李勇决定不放支架,而是采取保守治疗,不仅省去了支架花销的5万余元,更为患者日后省去了一辈子吃药和术后其他麻烦。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按1年内累计记分及校验周期内累计记分两种方式进行。按1年内累计方式记分的,视计分情况由卫计行政部门分别给予诫免谈话、取消评先评优、通报批评、扣发奖励性绩效等处理。

按校验周期内累计记分方式的,又分为1年校验期和3年校验期两种情况。以校验期为1年的为例,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8分及以上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医疗机构年度综合目标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一次性扣除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二年年度内奖励性绩效的20%,并视其违规情节,给予限期整改直至由登记机关给予其1个月~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设床位的医疗机构除急救外,不得开展门诊业务和收治新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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