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今年文登将实行劳动保障诚信评级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3-26 17:22:02

从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文登自今年起全面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管效率,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日前,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威海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细则》,对全市用人单位实施分类监管。《细则》明确,将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诚信等级评价范畴,包括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评定内容和标准包括: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遵守劳动派遣规定的情况;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共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的情况;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作标准的情况;八、参加各型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毕春阳表示,他们将把书面审查、日常巡视监察、随机抽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等情况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最终利用这些信息对用人单位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诚信等级评价标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评价年度内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用人单位因劳动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一、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含以上)的;二、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三、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四、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五、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或打击报复监察执法人员、证人、举报投诉人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毕春阳说,对于上年度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他们将依法予以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并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在评比表彰以及招标、公司上市等活动,劳动保障审查时不予通过。对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黑名单”,向社会发布,实施联合惩戒。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评价季度,每年开展一次,于次年上半年完成。评比工作结束后,他们将第一时间告知用人单位,并向社会公示。如用人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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