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宁陵县法院“四个强化”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 2018-08-13 16:47:10

“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宁陵县法院立足实际,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契机,采取多项强制措施,大力开展执行攻坚,坚决依法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对构成拒执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院切实做好“四个强化”严惩失信被执行人,以强有力的态势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强化执行联动,形成打击合力。与公安、检察机关做好密切配合,与工商、银行、房管等部门做好对接,解决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并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打好查封、冻结、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组合拳”,提升执行效率。

强化后勤保障,夯实执行基础。整合全院资源,充实人员力量,配足配齐装备,加强对执行局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确保执行队伍在攻坚路上冲得上、打得赢,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震慑,树立法律权威。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每周召开例会,开展业务研讨,邀请专家授课,组织执行干警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让执行干警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学以致用,适应艰巨的执行攻坚任务。

强化执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加大执行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广场LED大屏幕及微信公众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村头巷尾张贴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公告,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打击拒执犯罪、成功执行举措等新闻,形成舆论声势,对被执行人持续施压,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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