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建立车驾管业务代办“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8-09 17:09:52

8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多措并举,通过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建立车驾管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黑名单制度等,积极推动联合奖惩机制落地见效,有效震慑了相关失信人员。

2187人次失信人被酒店拒绝入住

今年1月,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渝中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傅某,在我市一五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时,被酒店依法拒绝入住。

这类事例还有很多,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去年10月,市公安局下发通知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我市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要求各酒店对住宿登记发现旅客系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明确拒绝向其提供住宿服务。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治安总队将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关联,自动进行比对,当失信被执行人入住我市四星级或五星级酒店时,前台登记人员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身份信息过程中,系统将弹出“XX已被XX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限制住宿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当事人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查询或联系XX法院,如酒店提供住宿服务,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提示信息,并且系统将自动中止操作,不能继续录入。收到提示信息后,酒店将明确拒绝向其提供住宿服务。

据了解,自去年10月26日我市依法施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以来,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2187人次。

5家车驾管代办机构及20人被纳入“黑名单”

“非法代办人员侵害办事群众利益、扰乱车管所工作秩序、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公安机关为民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车管所工作秩序,去年8月,市公安局制定了《车驾管业务代办工作规范(试行)》。

该负责人介绍,规范将“在车管部门办公场所及周边区域发卡,采取阻拦、游说、诱骗等方式招揽代办车驾管等业务的;在车管部门周边道路上穿插、非法拦截过往车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印章、票据、证件、委托书、居住证、暂住证等办理代办车驾管业务的;诈骗、敲诈勒索群众财物的;顶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和代扣交通违法记分的;不按次序排队取号办理业务,或者1次取多号、1号办理多笔业务的;无故、长时间在车管所办事大厅逗留的;其他应当纳入黑名单的行为”等8种行为纳入黑名单,对非法代办人员予以严治、严管。

同时,对纳入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属于代办机构从业人员的,该代办机构一并纳入。对纳入黑名单的代理人,3年内拒绝受理其代办的车驾管业务;对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3年内拒绝受理其所有从业人员代办的车驾管业务。

在工作中,市车管所每月还将定期收集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纳入原因和代办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纳入原因等相关信息,并要求各车管所分所、区县所主动对接辖区交巡警支(大)队、派出所,将辖区交巡警支(大)队、派出所查处的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信息一并报送纳入。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和代理人信息将会在车管所主页曝光,并动态更新。各级车管部门在受理代办车驾管业务时,随时查询、比对黑名单曝光的代办人员和代办机构相关信息,对纳入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和代办机构,各级车管部门拒绝受理其代办的车驾管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家机构、20人被纳入“黑名单”。

多部门共建打击非法代办联合执法机制

在利用“黑名单”打击非法代办的同时,我市公安机关还会同城管、工商等部门,建立和完善了打击非法代办联合执法办案长效机制,加强车管部门办公场所及周边的巡逻管控。

公安机关还在车管部门办公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办事群众宣传非法代办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拒绝非法代办;在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代办人员以及非法代办人员与民警、工作人员勾结欺诈群众的线索。集中曝光查处非法代办人员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避免群众上当受骗,受到办证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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