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建立联合惩戒平台 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新机制

发布时间: 2018-03-28 17:03:48

近年来,乐山市工商局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坚持部门联动,整合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在乐山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的基础上,该局建设了交换中心二期项目——“联合惩戒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近日,该平台已通过乐山市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专家验收并上线运行。

据介绍,平台实现了企业失信信息共享,完善了政府部门间企业失信信息交换机制。工商部门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企业名单等失信信息向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统一推送,其他部门领取后可作为行政管理或信用约束的参考;其他部门将企业失信信息推送到失信信息查询池,由各部门查询共享。其次,平台的建成推动了乐山建立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执行机制。由惩戒发起部门通过联合惩戒平台向惩戒实施单位提供惩戒对象名单信息,惩戒实施单位从联合惩戒平台接收惩戒对象名单信息,执行或协助执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规定的各项惩戒措施,并将执行情况记录在联合惩戒平台。此外,乐山市工商局实现了联合惩戒平台与“智慧工商一体化”系统联通,其他部门在联合惩戒平台发起联合惩戒时,如果接收单位包含工商部门,平台会自动将这部分信息传入智慧工商一体化系统,当办理涉及惩戒对象相关业务时,智慧工商一体化系统会进行自动限制或警示。平台同时开放接口,其他部门均可通过此接口获取联合惩戒数据。

联合惩戒平台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不断完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将以往单一部门在单一领域的惩戒延伸到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的共同惩戒和约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有助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平台自运行以来,已有2户企业被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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