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关于对7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29 17:42:53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市国税局近日发函请求对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九华钢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7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信用湘潭”失信黑名单管理

对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九华钢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湘能机车制造有限公司、湘潭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湘乡市指尖网络游戏有限公司、湖南省格雅达玻璃马赛克有限公司、湖南湘军王酒业有限公司的重大税收违法事实及其有关信息在“信用湘潭”网站失信黑名单栏目进行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

二、关于实施联合惩戒

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湘潭中心支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房产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等单位根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经[2016]2798号)、《湘潭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潭政办发[2016]3号)等文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联合惩戒,并将惩戒措施报市信用办备案。

三、对当事人联合惩戒实施动态管理

对上述7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市国税局公布之日起满2年后,从失信黑榜中撤出,但其相关失信记录在信用平台后台应予以保存。当事人缴清全部税费后,市国税局应及时通知市信用办及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解除惩戒,同时由市信用办将其从“信用湘潭”网站失信黑名单栏目撤下。

特此通知

附件:1.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请对7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函

2.《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经[2016]2798号)

3.《湘潭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潭政办发[2016]3号)

湘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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