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泉市37部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2017-11-09 17:18:14

11月7日,记者从平泉市人民法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平泉市联合37部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发布会上,平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晓华介绍,近年来失信被执行人对平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已经到了不能让人容忍、必须尽快治理的程度。据统计,平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近年来大幅度上升。去年执行案件已达3500余件,今年到现在已经突破1800余件,主动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占40%左右。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全力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愈发急迫。

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根据客观实际,制定了《中共平泉市委办公室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步步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制机制。

意见中表示将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扶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有关消费限制和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等措施,并联合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等37个部门,凝聚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强大合力。

本次发布会向社会传达出了平泉市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建设诚信平泉的意向、信念与坚强决心。平泉市人民法院提出倡议:希望每一个人在交易时仔细评估自己的交易风险,审慎做出交易行为,认真考虑自己失信行为的后果,然后达到人人讲信、人人守信、人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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