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尔地税局稽查局用“四个结合”做好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0-25 16:41:02

新疆自治区阿拉尔地税局稽查局用“四个结合”做好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

一是与本局稽查实际相结合,多次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稽查局全体干部多次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全体干部对于联合惩戒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纳税诚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重大意义的认识,要求干部要掌握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措施及操作程序、实施方式等,为进一步实施联合惩戒筑牢思想认识。

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列为重点工作。阿拉尔地税稽查局对税收“黑名单”工作高度重视,分管稽查的局领导在稽查工作会议上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将税收“黑名单”工作列入全年稽查重点工作,严守稽查绩效不扣分。

三是与其他科室相结合,合作落实内部惩戒。稽查局与征管科、纳税服务局、专业化管理局等科室互相配合,将对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进行内部惩戒,按照规定将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同时,将其列入双随机重点异常监控名录库。

四是以税收宣传相结合,营造舆论氛围。稽查局将宣传工作作为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的重点,将广泛宣传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切实把“黑名单”宣传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同时要求稽查局在实施税务检查前,向被查对象宣传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的相关政策,促使企业及时缴清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让税收”黑名单”制度在进一步威震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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