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7 15:08:06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2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社会公布,并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一)山西多鑫聚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山西多鑫聚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3MA0K3GYQ40

地址:山西省襄汾县赵康镇丰盈村成龙街11号

2.法定代表人:赵会宾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月22日,周某某等18人集体到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山西多鑫聚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渭源县会川镇微笑公司地热井钻探工程中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山西多鑫聚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周某某等18人234601元劳动报酬情况属实。2019年1月22日,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4.处理结果:2019年1月30日,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渭源县公安机关,2月2日,渭源县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

(二)武山县东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武山县东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20524000000225

地址: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富强路

2.法定代表人:张四代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1月2日,李某某等30人集体到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武山县东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漳县武阳新城商住小区工程中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武山县东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李某某等148人301.1万元劳动报酬情况属实。2019年1月7日,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4.处理结果:2019年1月22日,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漳县公安局。

(三)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05664224211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西园)

2.法定代表人:杨涛

3.违法事实:2018年下半年以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柴某某等32人投诉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2018年9月18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对柴某某等32人制作了询问笔录,核实了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柴某某等32人工资共计459291元。2018年12月17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肃区人社监询字〔2018〕第239号),要求该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派专人接受询问,提供通知要求的资料,并书面上报拖欠柴某某等32人工资处理情况,该单位逾期未报送有关资料,也未支付柴某某等32人被拖欠工资。

4.处理结果:2018年12月26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肃区人社劳监改通字〔2018〕第118号),该单位逾期未整改。2019年1月10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该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犯罪案件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一)河南诚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河南诚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1559634004U

地址:河南省虞城县乔集乡政府院内

2.法定代表人:胡熙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2月30日,安某某等10多人反映河南诚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岷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150多万元未支付。经查,河南诚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安某某等389人3826166元劳动报酬情况属实。2019年1月4日,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4.处理结果:2019年1月25日,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岷县公安局,1月31日,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该公司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期限一年。

(二)郑飞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1.违法主体全称、证件号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郑飞剑(劳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34082619830709****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十里政府办公楼

2.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1月10日,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执法局陆续接到袁某某等人的投诉,称安徽儒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负责人郑飞剑在兰州新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项目拖欠袁某某等11人工资共计127859元。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月11日立案调查。经调查,郑飞剑欠薪情况属实。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月11日向郑飞剑邮寄送达了《兰州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新西执(劳)字〔2019〕第1号),责令支付袁某某等11人工资。

3.处理情况:郑飞剑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019年1月18日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兰州新区公安局。兰州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6日将劳务负责人郑飞剑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兰新决字〔2019〕第02号),列入期限一年。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7日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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