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13部门联合惩治违法失信企业主

发布时间: 2018-12-04 16:04:34

摊上大事的责任人不能“当头”,“老赖”不能当“高管”。日前,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了解到,武汉13部门将联合惩治违法失信企业当事人。

为加快推动武汉市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体系,近日,经武汉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城建委、市交委、市食药监局等12部门会商一致,市工商局起草了《关于对违法失信企业当事人实施任职资格限制的通知》,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说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对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和失信评价的当事人,注册登记部门应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措施。所限制的对象,统一规定为2017年6月30日后受到处罚的、符合任职资格限制条件的违法企业的当事人。各相关部门负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协同监管平台”推送本行业、领域违法企业当事人信息;市工商局负责部门间协调联系及系统维护与数据更新。

《征求意见稿》指出,按照“谁处罚、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操作,保障推送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各级注册登记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对经系统提示、符合任职资格限制条件的,对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停止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业务,真正做到“让违法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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