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不还 两地法院联手抓“老赖”

发布时间: 2018-07-05 17:09:44

借钱不归还,法院判决后不但不履行反而到处躲藏。7月2日晚,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与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布下“天罗地网”,在南宁市某建材市场逮住“老赖”康某,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康某是辽宁沈阳人,长期在广西做生意。2008年10月,康某向朋友肖某借款11.4万元做柿饼生意,承诺2009年2月还款,并出具借条。借条写明以康某名下位于玉林市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但双方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未约定借款利率。还款期届满后,肖某多次找到康某索要借款,康某一拖再拖,最后选择“跑路”躲避还款。

2011年2月,肖某将康某起诉至平乐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康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肖某11.4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康某没有主动履行,反而与执行干警“躲猫猫”,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我们得到消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现在南宁做生意,已明确具体地址,希望能得到贵院大力协助……”6月28日,平乐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西乡塘区法院发出请求,要求协助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西乡塘区法院执行局立即行动,协同作战。

7月2日19时许,执行人员在南宁市一建材城找到被执行人康某,顺利将其带回法院。在协商还款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将企图赖账的康某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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