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一老赖怕上“黑名单”丢人 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 2018-06-07 17:43:03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曝光“老赖”作为一种执行措施给予高度重视,纷纷在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外的滚动大屏幕等场所对“老赖”进行曝光,让一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原告刘某与被告刘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博爱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存放在原告刘某房屋内的杂物清理出去。但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

5月26日下午,被执行人便让其儿子来到法院执行局,见到执行法官便求情说:千万不能让父亲上“黑名单”,太丢人,其家人愿意履行义务。原来,被执行人同村有一人因欠账不还,被法院上了老赖黑名单,全家人被村里人笑话,出门都不敢抬头。至此,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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