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霸占厂房 被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 2018-05-10 17:33:19

5月8日早晨6点,细雨纷飞,合肥市中院150余名干警整齐列队出发,对一处上千平米的工业厂房进行强制清场。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全程直击,超过14万网友在线观看直播视频。据悉,此次行动,是合肥市中院按照“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八个一批”的部署,针对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开展的又一专项行动。

现场直击:5名人员因抗拒执行被采取强制措施

6点40分左右,执行干警到达位于瑶海区磨店乡工业集聚区的一处工业厂房,强制清场行动在细雨中拉开帷幕。执行干警首先在厂区大门口贴上强迁公告,并在现场拉上警戒线。

清场行动开始后不久,保安室的一名男子就因抗拒执行被法警控制,并被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现场有多处仓库,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分布到厂区内的各个仓库,进行人员清除。

厂区外,一家名为“友谊土菜”的土菜馆也属于强制清场对象。警方进入现场后,先将易燃物品清除,随后对人员和其余物品搬离。其间,土菜馆老板赶到现场,欲抵制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据合肥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上午的强制清场的现场有上千平米,涉及10处仓库,涉及人员众多。

上午10点左右,清场行动圆满完成,5名人员因抗拒执法被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回顾:非法霸占厂房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次清场行动,申请执行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被执行人为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龙公司”)。双方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合肥中院,并于2014年调解结案,合肥中院作出(2014)合民二初字第0020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此后,被执行人永龙公司未能自动全部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向合肥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合肥中院依据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的申请,依法委托安徽双赢集团拍卖公司对被执行人永龙公司所有的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磨店乡工业聚集区合磨路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先后进行了三次拍卖,因土地价值较大,均未能拍卖成交。后依据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的申请,依法变卖被执行人永龙公司上述财产,经公开变卖,被安徽省某投资公司以2692万元的价格竞得。

2017年7月25日,上述财产已由法院裁定过户给该投资公司。但因被执行人永龙公司将该土地上的十余处厂房和建筑物租赁给第三方使用,一些租户长期占据在厂房和建筑物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拒不自动腾退房屋,导致该投资公司的合法利益迟迟不能实现。

“风暴”行动:院长坐镇指挥150余名干警投入执行

为确保清场行动顺利、安全、有序进行,合肥中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任总指挥的强制执行指挥部。行动前,指挥部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五次深入实地对执行现场进行摸底,制定周密详细的执行方案。同时,市中院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成果,由配备执行单兵装备的4名执行人员实时将执行现场的画面通过4G信号传回执行指挥中心。王晓东院长坐镇指挥。

据悉,合肥中院为本次行动投入150余名干警、17辆警车,并设立7个执行组,组建18个执行团队,做到分工负责、整体联动。合肥中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到场监督见证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工作的透明、公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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