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巨款不还 南宁“老赖”被迫交出百万豪车

发布时间: 2018-05-07 16:47:11

“我现在有车不敢开,怕在路上被交警拦截扣押。还是给你们法院处理吧。”日前,欠下巨额债务的曹某因为被拉入“黑名单”,不能购买飞机票、高铁票,车辆也被锁定、查封。慑于法院执行的强大压力,曹某主动将自己名下的豪华轿车驶至兴宁区法院,要求拍卖用于偿还债务。

2014年6月,曹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南宁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期限届满后,曹某没有如约归还。2015年7月,贷款公司将曹某起诉至兴宁区法院,要求曹某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共计370多万元。2016年1月,兴宁区法院判决支持了贷款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曹某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贷款公司不得不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得知,曹某名下有一辆奥迪A7小型轿车(顶级配置,时价约95万元)。执行法官依法向南宁市车管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锁定、查封被执行人曹某名下车辆。然而,因为曹某及被查封车辆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实际控制查封财产,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曹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这下可把曹某逼急了。因工作需要,曹某经常往返广西、福建两地,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之后,不能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给他的日常出行带来了极大影响。车辆被锁定、查封,他总是提心吊胆,害怕开车上路被依法拦截、扣押。

最终,曹某无所遁形,终于“缴车投降”,主动将被查封车辆开到兴宁区法院,要求依法拍卖变现,并承诺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希望解除失信限制。兴宁区法院将立即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尽早对财产进行变现,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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