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拘留“老赖”没商量

发布时间: 2018-04-25 17:03:39

近年来,霍邱县法院一直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4月23日,霍邱县法院马店法庭依法拘留了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

2010年—2015年,申请执行人陈某、张某在被执行人潘某承包的建设工程工地打工,经结算后,潘某尚欠两人13.3万元工资款,在两人多次向潘某讨要未果后,两人无奈向马店法庭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潘某支付陈某、张某共13.3万元工资款。判决生效后,除被法院依法冻结潘某的8万元存款外,潘某不愿再支付余款。于是,陈某、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潘某联系,但是潘某找各种理由推脱躲避。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潘某不仅开着豪车继续承包工程,而且还在某公司有工资收入。这样的“老赖”怎能让他继续逍遥法外?经申请人配合,4月23日,执行法官趁潘某在其公司开早会期间直接将其堵在会议室门口后传唤至法庭,并当场将其驾驶的车辆扣押。

来到法庭后,潘某仍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痛斥道:“农民工们挣的是血汗钱,他们是弱势群体,作为一个承包老板,你不该对他们食言,况且欠的钱也不多了,今天必须想办法还上,否则将依法对你进行司法拘留!”被依法拘留后的潘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表示将积极想办法筹钱,尽快将拖欠的工资款还上。4月24日,潘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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