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还款不露面 南宁一老赖在另一家法院应诉时落网

发布时间: 2018-04-09 16:50:28

以为躲着不露面就可以规避法院执行,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南宁一“老赖”在另一家法院应诉时自投罗网,最终被法院连罚带拘。下一步,还将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5年4月18日,被执行人姚某以开发玉林市某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韦先生借款10万元。当时,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但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后,姚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

经多次追讨未果,2016年11月9日,韦先生将姚某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时至今日,姚某仍不履行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主办法官多次联系姚某,但姚某以拒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拒不申报财产、拒接法院电话等方式规避法院执行。

今年3月,韦先生向良庆区法院提供线索称,在江南区法院某诉讼案件中姚某是案件第三人。对此,执行人员立即与江南区法院该案件承办法官联系,对本案件情况予以说明,请求协助。

4月2日上午,当姚某到江南区法院签收法律文书时,被江南区法院控制并移交至良庆区法院。在此前,良庆区法院通过对姚某前期查控了解到,其目前还承揽了大量建设工程,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最后,基于姚某规避法院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律文书等行为,良庆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罚款50000元并司法拘留15日。下一步还将以“拒执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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