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约定还款 司法拘留“老赖”

发布时间: 2018-04-03 17:56:44

机等工程设备,但一直拖欠货款629200元。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在2017年9月30日前机械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50000元,但机械公司未按约支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机械公司名下财产,但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与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联系,程某表示会尽快履行,但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报告财产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程某具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愿,执行法官试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但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程某,其拒接电话。

执行法官了解到3月29日程某在海口办事,顾不上吃午餐立即对程某实施司法拘留。经过做思想工作,程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报告财产,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将程某送往海口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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