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法院为村“两委”换届把关诚信“揪”出25名老赖

发布时间: 2018-04-02 17:28:16

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在对当地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进行诚信审查时,成功执结了一件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十二年之久的人格权纠纷案件。2006年,许某等五人因琐事与熊某发生纠纷将其打伤,被法院判决连带赔偿熊某各项经济损失13.8万元。执行过程中,许某等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长期外出打工躲避执行。

不久前,该县全县各村(社区)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当地法院在对候选人进行诚信审查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许某是候选人之一,当即将许某的失信情况通报给组织部门,对许某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随后,许某很快联系其它四位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14万元赔偿,其余权利申请人熊某放弃。

据了解, 2016年10月,该县“两办”下发《金溪县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对换届期间的“两代表”、“两委员”及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委员等进行资格审查,加强诚信考察力度,资格考察主管部门应向县综治委对候选人失信守法方面的情况征求意见。该意见还将案件执行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指标体系,推行文明单位资格审查制度,对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未落实协助执行义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对已经取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据统计,此次金溪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中,当地法院共审查候选人2856人,查出失信被执行人25人,建议取消候选人资格7人,有18人选择自动履行债务,到位标的3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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