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院所合作”治“老赖”

发布时间: 2018-01-03 17:53:00

12月29日上午,浙江法院、公安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现场会暨十佳案例颁奖仪式举行。今年7月,浙江高院与公安厅达成“院所合作”机制,法院公安联动治“老赖”。

“院所合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了显著成效。最近,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入选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与案例”。

会上,十佳案例获奖单位代表作了分享与交流。

永康市郦某某、应某某夫妇76岁,育有三子,成家立业,大儿子郦某甲现已53岁。应某某于2016年7月因病住院治疗化去医疗费13000多元,经向三个儿子提出要求支付赡养费、医疗费无果,遂于2016年11月7日向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作出判决书,确定三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7000元,均等承担相应医疗费用。2017年7月12日,大儿子郦某甲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拘留,送入永康市拘留所执行。

记者了解到,郦某甲被拘留入所后,拘留所领导第一时间对郦某甲进行谈话,了解其生活、工作、家庭状况,以及为何不赡养父母的理由、纠纷情况和下一步打算。但郦某甲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迷不悟。

于是,永康市拘留所多措并举。开展每日谈话教育;法院与拘留所加强联络沟通,共同提询郦某甲进行开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安排“思行堂”的讲座内容,法律讲座专门邀请永康市优秀律师为其做开导工作。

“思行堂”讲座上,郦某甲与参加听课的70余名在拘人员谈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律师让大家发表见解,释疑解惑,一起讨论。在拘人员听了郦某甲的拒绝赡养辩解后,问郦某甲有否子女,假如你的子女当你老了的时候也拒绝赡养,你将是怎样的心情。郦某甲称无子女(其实育有一子),大家一致认为,郦某甲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和行为不成立,是错误的,受到法律惩处是适当的。郦某甲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洗礼,心灵上受到强烈触动,后悔不已,认识错误,表示愿意赡养父母,在课堂上当面对所有人承诺,马上劝说老婆履行赡养长辈的义务。

经过拘留所5日来情、理、法、德的谈心教育,课堂学习,郦某甲被成功教育转化后,拘留所及时联系法院,通报帮教成效。

该案是永康市人民法院和永康市拘留所成功化解的司法拘留社会矛盾案例,也是本次十佳案例之一。

当前,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仍然很猖獗,其突出表现就是“执行四难”中的人难找。在院所合作机制形成前,省公安机关已经点对点协助人民法院布控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三年半内,全省共抓获被执行人57110人,由此直接执毕了18510件案件,到位标的20亿元。

据了解,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开展率达41.15%,化解成功率达45.39%,涌现了永康、萧山、鹿城、绍兴等一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典型拘留所,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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