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拖延近十年 临湘一“老赖”被刑事追责

发布时间: 2019-06-12 16:58:59

王某借钱不还,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前后拖延了近十年。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王某拒不执行判决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被告人王某等人向谢某借款人民币50000元,此后经谢某多次催讨一直未予归还。经法院依法判决后,王某一直未执行该判决,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次督促之下,王某仍不履行支付义务,且拒绝报告财产。2013年11月,王某被临湘法院依法拘留。

王某在具备执行能力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王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并于2019年1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发后,王某偿还谢某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81000元,并取得了其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可以从宽处罚。经综合考量,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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