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拍卖房屋难交付? 法院跨省来腾房

发布时间: 2019-05-14 17:23:19

5月6日,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与干警赶赴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依法腾出被拍卖房屋并交付给买受人。

被执行人姚某因无力偿还债务,由荔波县法院依法将其名下位于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某小区商品房一套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在拍卖完成后,该院执行局干警通知姚某限期腾退房屋,但姚某未在期限内主动腾房,拒不配合法院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为让买受人顺利接收房屋,荔波县法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并向其说明拒不执行的后果,被执行人表示该门已丢弃钥匙,该房已搬空,可由法院强制开锁进入,如屋内有物品可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5月6日,荔波法院执行局干警赶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先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通过当地派出所联系专业开锁人员并邀请该社区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到场见证后进行开锁,共同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确定没有贵重物品后制作笔录由买受人签字确认,告知买受人可自行更换门锁。至此,该房屋顺利移交给买受人。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通过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查封拍卖名下动产及不动产等多种措施开展执行工作。将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网络进行拍卖是其中一种方式,但部分竞买人出于对房屋等不动产产权登记及交付使用问题的担忧,不敢参加竞拍从而导致流拍,这对竞买人来说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或投资损失,同时也会因执行时间延长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受损。为消除竞买人的后顾之忧,荔波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特赶赴广西跨省进行腾房交付并办理完善房屋产权登记,以行动向及广大人民群众说明,法院拍卖的诉讼资产可以放心买!

近日,荔波县法院正在开展“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局干警通过跨省腾房交付买受人,巧用逆向思维从充分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来促进执行拍卖措施的实效性,使执行程序及举措更加完善,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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