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法院蹲守三天抓“老赖” 一日执结32件案

发布时间: 2019-03-13 17:02:02

3月7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一日执结32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为被执行人追回履行款及利息32万元。

2017年,某房地产开发商与32名业主发生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广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退还32名原告绿化费、契税费、水电开户费等款项6千至1万元不等,共计31.5515万元。

该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如不妥善处理,将引发不稳定因素。为了尽快执结案件,执行法官多次依法传唤该房地产公司法人陈某至法院,并对其进行思想工作,陈某表示目前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只能先拿出5万元,并对剩下的20多万元履行款作出履行计划,还声称若不能按约履行,自己名下可供执行的车位交由法院进行依法拍卖。但没想到这只是陈某的“缓兵之计”,剩余的20多万元,陈某迟迟没有履行。

八步区法院遂通过依法查控陈某的账户,对其名下的两万八千元进行了冻结,然而,就算加上之前的5万元,也远远不足以履行完毕欠款。执行法官决定拓宽执行手段,对每一个可能的线索都不错过,在申请执行人处了解到陈某可能经过和出现的地点,确定线索后,八步区法院立即安排人员蹲点守候。用了三天时间,终于在其地下车库“蹲”到了陈某,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八步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郑重地对其说明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的后果。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震慑之下,陈某连忙转账还清欠款。八步区法院也对陈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行为作出罚款5千元的决定,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中新网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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