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钱?蕉岭法院强制扣划公积金结案

发布时间: 2018-12-06 17:56:01

向“老赖”追债时,时常会遇到“老赖”无可供执行的存款或固有资产等情况。近日,蕉岭法院首次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何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先后向赖某借款42000元。借款到期后,赖某多次催收未果,遂将何某诉至法院。2018年8月28日,法院判决何某应向赖某偿还借款本金42000元等。判决生效后,何某未清偿借款。10月8日,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16日,被执行人何某到庭写下保证书,承诺于11月15日前交款20000元并于12月15日前交清全部余款。但其并未如约交款且一直找借口拖延履行义务。经查控未发现何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拓宽查控思路,从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入手,查询发现何某的公积金账户有8万多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不包含在规定的豁免执行的财产范围内,执行法官遂立即和县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反复协调沟通。11月20日,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协助将被执行人何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42961元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11月21日,执行法官将执行款转账至申请人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