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支付货款 货船欲被拍卖主动求和解

发布时间: 2018-10-25 17:57:29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约申请执行人邹某来到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在协议签订之时向邹某支付了30000元。

2015年4月,陈某立下借据,欠邹某船舶修理配件货款81500元,到期后邹某多次要求陈某给付货款,陈某均借故搪塞,拒不支付,后邹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该笔欠款。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邹某货款81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告知陈某尽快履行义务,但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得知陈某名下有艘货船,随后,执行法官迅速前往海事局将该货船予以依法查封。船舶被查封后,执行法官告知陈某,如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拍卖该艘船只。

陈某得知自己的船舶已被法院查封又要被拍卖时,顿时慌了神,立即向执行法官表明想要与申请人和解。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主持下,申请人邹某也表示愿意与陈某达成和解,随后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当即向邹某支付30000元货款,余下货款陈某承诺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