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成“老赖” 执行不手软

发布时间: 2018-09-21 18:04:39

日前,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来了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他就是本来要送去拘留所的被执行人张某,是某学校的在职教师。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4年中旬,张某向徐某借款20000元。从2016年开始,徐某向张某多次讨要欠款无果,便将张某诉至法院。2017年10月,经该院开庭审理,判决张某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25000元。但张某并没有在法定时间内还款,于是徐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张某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伊川法院执行法官黄挺按照法定程序给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仍然拒绝配合,也不履行法律义务。因为被执行人张某是一名在职教师,在经过网上和实地的财产查询后,黄挺依法在被执行人张某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划17900元,还有7100元欠款。


2018年7月17日中午,顶着烈日,黄挺和同事将正在饭店内吃饭的被执行人张某带回伊川法院。黄挺严肃告知张某,“你如果具备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身为人民教师,你要有法律意识,不要犯了‘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错误,给自己工作、生活上带来麻烦!”当时被执行人张某喝了酒,情绪比较激动,嘴里一直嘟囔着“就是不还款”。因为其不配合工作,黄挺和同事便办好司法拘留需要的手续,依法将其送往拘留所。在去拘留所的途中,被执行人张某逐渐清醒,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有所改善,并主动要求让黄挺再调解一下,“我去借钱,只要不拘留我就行”,张某说。


后经黄挺的再次调解,下午6点左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在三日内偿还徐某剩余全部欠款,现今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作为光荣的园丁,本应该以身作则,为学生书写诚信守法的道义篇章,讲述遵纪守法的诚信故事。但是,他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失信”的代价!这个案件的执结也给广大教师、公职人员等特殊“被执行人”提个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共同筑建诚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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