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联手媒体及银行专栏曝光让“老赖”无处可藏

发布时间: 2018-01-15 15:23:00

11月27日下午,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召开执行信用惩戒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邗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正式启动,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将定期在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旗下“扬州发布”和《扬州晚报》公布。

联合信用惩戒奏效200多名“老赖”主动现身

统计显示,2016年,邗江区法院执行案件收案4481件,执结4101件,结案率91.52%;2017年1月至10月,新收执行案件5106件,结案3370件,结案率61.43%,实际执结率58%,执限内结案率92.34%,执行异议结案率97.3%,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在9月19日举行的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上,邗江区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在11月21日省高院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表彰会上,该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联合信用惩戒措施。2016年以来,邗江法院利用联合信用惩戒措施,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50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购买列车软卧车票、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700多名失信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被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此威慑作用下,有2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为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打击力度,邗江法院还与邗江区公安分局合作,打击拒执行为,今年以来共移送拒执罪案件30件,公安立案3件,刑事拘留1人,司法拘留100余人次。在有效解决具体执行案件的同时更是在社会上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真正让司法裁判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专栏曝光 让“老赖”无处藏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惩戒在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化风险管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邗江区法院与“扬州发布”、扬州晚报及建设银行扬州分行、工商银行扬州分行、交通银行扬州分行、中信银行扬州分行合作,在“扬州发布”和《扬州晚报》上分别设立“邗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专栏,于每周一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扩大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关注度和受众面,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邗江区法院有效整合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资源,通过“扬州发布”和《扬州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有助于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执行工作更具威慑力,也为新媒体时代顺利开展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栏目开办过程中,邗江区法院上下配合,主动打通与其他兄弟法院的通道与壁垒,积极配合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办好专版与专栏,为邗江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支持,为创建扬州良好的司法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此次合作开启了法院、报业集团、银行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新模式。”扬州报业传媒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破解执行难,新闻媒体义不容辞。今后,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将继续发挥权威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不断加强与邗江法院、银监与银行的交流和沟通,落实专人服务跟踪,把“邗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专栏办好、办出特色,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为推动诚信扬州、法治扬州、和谐扬州、幸福扬州作出更大贡献。

对于此次合作,扬州银监分局副局长陈洪给予充分肯定,“‘邗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专栏的开设,不仅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陈洪说,对于银行业而言,健康的信用环境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及时获得不良信用记录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希望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配合邗江法院和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做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采集和报送工作,争取全社会力量,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者寸步难行,共同建设扬州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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