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交通违法记录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发布时间: 2017-10-30 11:26:01

提到交通违法,不少机动车驾驶员是深有感触,因为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不少失信机动车驾驶人在保险、就业、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而从今年11月1号起,宿迁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要注意了,因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也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初,我市就出台了《宿迁市文明交通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把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交通信用失信认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通过实践我们也发现,我们原先的信用管理办法,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有的失信行为覆盖范围不广,失信后没有救济途径等。”市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民警 涂永刚说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和市信用办于今年9月份组织对原先的《办法》进行了修订,不仅适用于机动车辆和一些特定的运输单位及其下属企业,还特别扩大到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

“第一,将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有行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第二,规定对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有失信行为的,要进行从重惩戒,三是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失信登记的调整,(第四)对重点运输企业纳入失信管理,第五是,增加了失信救济途径。”市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民警 涂永刚说道。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从11月一号开始实施,新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每自然年度,累计交通失信3次以上的构成一般失信行为,违法累计5次的,构成较重失信行为,将会在个人评先评优、银行信贷、报考企事业单位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对此,不少市民表示赞同。

看来以后这行人、非机动车随意违法,不仅要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对自己以后的生活也会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大家一定要文明出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交通规则,避免给个人信用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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