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第三批P2P失信人名单

发布时间: 2019-08-15 16:31:03

8月1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通报第三批失信人公示名单。

根据深圳互金协会通报,其公示失信人名单旨在响应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受理与报送工作,明确协会工作职责,维护网贷行业秩序,协会对网贷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信息整理、数据筛查、资料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本批次公示的失信人是三批名单中最多的,共涉及665名失信自然人,以及2家失信机构。其中,逾期天数最长的达到了1769天(接近5年)。

7月26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公示了第一批失信人名单,涉及92名失信自然人。其中,逾期时间最长的借款人逾期天数为955天,共有6名借款人逾期天数超过900天。

在8月2日发布的第二批失信人名单中,共涉及108名失信自然人、17家失信机构。其中,逾期天数最长的达到了748天,逾期天数最短的也有242天。此外,名单中有85人、14家机构已失联。

7月5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的通知,明示了失信惩戒操作流程。

根据惩戒流程,P2P平台首先要在其官网公示失信人名单不少于7个工作日,随后报至深圳互金协会,协会受理后给予回执,此后在协会官方渠道公示相关失信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的完整名单经确认后报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据悉,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交至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纳入其特别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信用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网贷机构、小贷公司等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借款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在融资贷款、投资、保荐、承销、保险服务等方面对严重失信网贷借贷人予以限制。

另外,《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的筛选标准,即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 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来源:国际金融报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