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从严处罚失信投标人

发布时间: 2018-10-22 17:09:47

近年来,泗洪县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有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行为监督管理。场内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委行为监管,通过过程管理、信息技术比对等手段,严查围标、串标、挂靠及不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场外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转包、违法分包以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实施分级惩戒,遏制失信行为发生。对一般失信行为,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失信行为人进行约谈,责令改正;对较重失信行为,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令改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失信行为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严重失信行为,除了给予失信行为人一定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其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内禁止参加我县国有投资项目的投标。

三是实施部门联动,进行联合惩戒。施工企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被人社部门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禁止参加我县国有投资项目投标;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作为“黑名单”对象报送至县信用办,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自2017年6月以来,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及法院联合惩戒3次,记不良行为施工单位27家;共查处围标串标案12起,涉及施工单位30家,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在岗、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治理3次,共查处施工单位2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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